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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主管 二零一二十二月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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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国际贸易结算中大宗商品进口开证的风险条识别(1)
作者: 周喜鲜 来源:贸易金融杂志 发布日期: 2012-12-01 |
目前,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出口大国和第二进口大国,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贸易份额占世界市场的比重也逐年上升,对大宗商品的需求也越来越旺盛。由于种种原因,虽然我国进出口贸易份额位于世界第二,但我国还不是贸易强国,在国际贸易中,尤其是大宗商品进口上,我国还基本上没有贸易的议价权、定价权和主导权。主要表现在一是大宗商品进口基本以美元来计价;二是大宗商品的价格形成机制和贸易平台基本垄断在国外几家大公司和期货机构手上。作为大宗商品主要消费方的我国企业在定价和主导方面却基本没有声音,这是不正常的。这种情况在大宗商品贸易结算方式中占重要份额的信用证开证条款上显得尤为明显。 从目前进口商品上看,我国进口的大宗商品主要分能源类、矿产资源类、农产品类和机械设备类。能源、原材料类产品主要有原油、成品油、煤炭、橡胶、化工化学类添加剂、天然气等,矿产类产品主要有铁矿石、铜精粉、铅锌矿粉,铝土、核原料矿石等,农产品类主要有大豆、玉米、燕麦、鱼粉、木薯粉、棉花以及其他季节性产品,机械设备类主要有医疗、实验仪器、电子产品配件、成套设备等。近一个月来,美债、欧债危机演绎的主要发达国家经济运行在低位低迷徘徊,美联储迫不得已实施了第一步QE3量化宽松货币政策,就业形势有逐渐走稳态势。而欧债危机依然没见好转,拯救方式的争论越来越激烈。我国经济结构调整力度在不断加大,市场需求趋势下行明显。近一段时间虽然逐渐趋稳,但未见根本性好转。国际市场上大宗商品的价格波动明显加剧,我国进口商和结算银行所承担的不确定性风险实际上在增大。如何规避、掌控这些风险,对大宗商品进口交易和结算来说具有重要意义。一般来说,商品交易和融资对买卖双方以及融资参与方来说都有风险,关键看各方主体的风险偏好和对风险把控的方向选择。从进口商的角度看,大宗商品贸易风险主要来自市场价格波动、商品质量、运输和交易操作等方面。风险分担应该由买卖双方商定并反映在合同里。作为大宗商品融资方的银行所承担的风险主要有信用履约风险和操作风险。从当前大宗商品结算方式上看,大宗商品贸易的主要融资工具还是信用证,因此信用证开具的条款选择对进口方和融资方——银行来说显得尤为重要,现实情况是我国进口的大宗商品主要交易对手集中在少数几个如必和必拓、力拓、淡水河谷、美孚、壳牌等规模较大的集团客户身上,这些客户既做现货交易,也做期货交易,对形成大宗商品市场价格具有较大影响力。所以进口商较难有强势的定价权和话语权。信用证开立的重要条款基本按行业惯例、出口商要求以及交易习惯拟定,有些条款对开证行行使权益有较大的风险隐患,对进口商也有很多不利影响。进口商和进口结算银行如何共同研究和规避风险性条款对维护双方权益都有着重要意义。目前大宗商品信用证下常见的风险条款有如下两大类: 风险系数较高的条款: 1.THE ISSUING BANK WILL GIVE UP ALL RIGHT OF REFUSING DOCUMENTS WITH ALL KINDS OF DISCREPANCIES.或( EXCEPT L/C EXPIRED AND OVERDRAWN)(矿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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