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收协会早就证实,拖延时间一长,债务人付款的概率就越低。时间一长,债务人的变数会越多,比如:经营不善、人事变动、公司变更、被卷入其他纠纷、破产、倒闭等等,导致付款能力下降甚至没有付款能力了。 “还有些海外公司,会将法律的善意变恶用了。”以美国的纯资产买卖法为例,A公司经营出了问题,后来卖给B公司,通常都是以asset purchase only(只卖资产不卖债务)的方式,跟中国的全盘卖出有很大区别。这个法律的出发点是好的:能让公司继续经营、促进社会充分就业,还能给政府增加税收。但是,在国际贸易中,不少老外常常利用这些法律差异钻空子,给中国出口企业带来很大损失。有时,他们即使心有不甘,想闹到诉讼的层面,也只会浪费更多的司法资源而已,而结果呢,对方只是用合法的方式逃避了债务而已。 王光梅提醒所有的中国出口商,应该把90天视为一个重要的时间节点。“产品售出一个月时要及时了解对方是否有质量问题,两个月时记得提醒对方已到付款时间,三个月时给对方设置一个最后期限,如果还未按时付款就要考虑升级付款方式了。” 在追收欠款的阶段,相比把对方告上法庭,王光梅更赞同企业采取非诉的方式。“纠纷一旦 产生,对簿公堂只会激化矛盾,非诉不仅可以缓解一下双方的对立情绪,以后和解了还可以促成新的合作。此外,与直接上诉相比,采用非诉这种斡旋的方式不但不用提前付费,还免却了立案、交叉质询、庭审等多番程序,在资金和时间的利用上更加灵活。” 世界上有两种逻辑 世界逻辑和中国逻辑 在这个整日与纠纷打交道的圈子里摸爬滚打了多年,王光梅也算是“阅人无数”了。在谈论国际商账的追收上,她不止一次地提到意识形态方面的差异。 “中国人受传统文化的影响,在对待欠款这件事上,往往从和颜悦色到恳求,恳求不行再乞求,乞求也不管用了就彻底爆发,做出种种不理智的行为。从本质上来说,还是思维方式上出了问题。”王光梅举了两个例子。 比如恐吓。深圳一家外贸企业与一个西班牙女客户做生意,深圳方把货物发过去之后,对方以质量问题为由提出扣款要求。一般来说,如果客户提出货物质量相关的问题,要求扣费必须要提供相关证据,但这家企业在失去理智的情况下,没有索要证据不说,反而给这个客户发了一封恐吓信。后来,这个女客户仿佛失踪了般再无回音。于是这家企业转向顺美求助。顺美的团队仔细研究了案子,发现债务人声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的证据是不足的,于是辗转联系到那个女老板,没想到对方拿出了那封恐吓信。“西班牙是一个女权思想很重的国家,辱骂和诽谤是绝对违法的,本来有理的事情结果变得没理了。” 比如盲信。很多中国人一厢情愿地认为欧美人诚实可信,其实这都是比较感性的认识。一家杭州的企业在广交会上与一个澳大利亚的首饰商谈妥了一桩几万美金的生意,企业把货发过去以后,对方却没有按时付款。拖了一年后,这家企业找到顺美,那个见过首饰商的中国商人解释自己一直没有行动的原因时,竟然说:“他来过广交会,打扮很时髦。看起来很有钱,很诚恳,感觉不会赖账。”顺美团队后来发现,那家首饰商早就已经申请破产,而且之前还拖欠过政府的税。“说到底,还是中国人上了老外皮相的当。” “千万不要以中国人的想法去忖度外国人,其实我们跟外面的大部分国家都不一样。”王光梅说,“最典型的就是外国的官员力量并不像中国这么强大,对他们来说,任何活动都要在法律的规则内进行,你在美国出了事,找奥巴马都没用。”因为工作的特殊性,王光梅还专门上了法律研究生,对中西方的文化差异也主动了解了不少。在她看来,在信用和法律制度上,中国企业真的应该多向欧洲和北美学习。只有了解了他们的规则,才能在不触犯红线的前提下使企业发展壮大。 《大时代》上说,一个人要成功,就必须找自己的世界。对信奉“沟通是人与人之间最高级的才能”的王光梅来说,一手法律信用一手调解斡旋,大概就是她的世界。 你大概不会希望有朝一日跟她打上交道,但又不得不关注她,就跟医院的道理一样。 |